5月28日上午,一女子眼里噙着泪水,来到郭河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这名女子正是涉嫌诈骗的逃犯王某,民警曾多次赴武汉上门做家属工作,她自知难逃法网,决定自首。
王某为河南南阳人,家住武汉市江夏区,2014年大学毕业后来到武汉,在没经认真核查的情况下,入职一家“网络公司”负责员工招聘与财务管理工作。据了解,该公司员工通过伪装成大型证券公司员工,每日在网上寻找“猎物”,告诉对方可以为其推荐优质股票,保证只赚不赔。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该公司并不具备任何给他人推荐股票的资质,并且也并不像他们说的只赚不赔,给不少股民造成损失。老板肖某在武汉开设该公司后获利20余万元,又于2016年在仙桃开设“网络销售分公司”。分公司刚开业不到三个月就被郭河派出所“一网打尽”,12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一年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得知其他人员被判,王某认为自己只是一名人事财务工作人员,没有具体实施诈骗,抱着侥幸心理一直在逃。民警多次到其家中普及法律知识,劝其早日投案自首,王某自知熬不过去,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悉,王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