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雷巍巍、通讯员张恒、李钰宏)11月7日,仙桃公安机关侦破一起诈骗案中案,其复杂程度令人乍舌,目前3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据仙桃市公安局通海口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马某与杨某在武汉打工相识,杨某因打麻将欠了马某500元钱。马某提出让杨某办理一套银行卡(4家不同的银行)来抵消欠款,杨某表示同意。随后,马某将杨某办理的这套银行卡,在网上以300元价格卖掉,但并不知购买者是谁。
经警方查明,购买这套银行卡的是诈骗嫌疑人范某。范某诈骗大连的一家商场法人,获利22万,想利用银行卡洗黑钱。范某将22万余元,分两次转账到网购的一张银行卡内,而这张银行卡正是杨某持本人身份信息所办理。
此时,身在武汉的杨某,收到银行卡有款项入账的短信。于是,伙同马某采取挂失、补卡等手段,非法占有该款项20万余元,其中马某分得13000元。另有1万余元在杨某挂失前,已被范某等人转走。
马某回到老家仙桃后,不满分钱太少,与彭某、龚某二人合谋诈骗杨某。彭某假扮受害人给杨某打电话,称其银行卡内的款项是自己被骗的,要求杨某退还,否则就报警。杨某迫于压力,将花费后剩余的9万余元,转到龚某的银行卡。事后,马某、龚某、彭某将此款分赃挥霍。
目前,嫌疑人马某、彭某、龚某因涉嫌诈骗被仙桃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嫌疑人范某、杨某等人被另案处理。
民警提示:如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他人用于非法活动,将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获取不义之财,终将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