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门下达停业整改意见后,黑加油站业主刘某拒不整改反而继续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储存汽油、柴油。7月20日,男子刘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仙桃警方行政拘留。
入伏以来,晴热天气持续,高温节节攀升,特别是地表温度更高。作为储存安全条件较高的加油站点,是各级各部门比较关注的涉及民生安全重点部位,仙桃公安、消防、商务等部门,相继开展加油站点安全隐患排查。6月29日,仙桃市西流河镇刘某经营的加油点,因无证经营、安全设施不达标,被检查组下达整改意见要求停业整治。7月20日,西流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加油点进行复查时,发现刘某的加油站点正在开门营业。
民警要求刘某出示相关证照,其辩称自己有证,是商务局工作人员换证时遗失。民警进一步查询,商务局此前已将刘某加油点系无证加油点的情况说明递交当地政府。民警随即依法传唤刘某,查明了刘某未经整改无证经营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汽油和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非正规加油站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且油品质量堪忧。法律明文规定,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必须办理合法的手续,经营者也要持证培训上岗,否者就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