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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一火锅店发生火灾 店员被拘留十日

发布时间:2019-03-12 来源:咸宁网 浏览次数:

  近日,温泉城区某购物广场负一楼一家火锅店晚上下班后发生火灾,所幸发现及时,并成功灭火,才未造成更大后果。经消防调查,最后,事发火锅店的店员竟被拘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3月6日晚10时许,该购物广场负一楼一家火锅店突发火灾,隔壁的商户发现后马上通知值班保安人员,将火迅速扑灭。事后,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温泉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对火灾起因开展调查。经查,起火原因为该店工作人员程某在下班前未进行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客人在吃完火锅后未将火锅内的燃料及时熄灭,引发火灾。

  3月7日,温泉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因过失引发火灾事故的责任人程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火灾事故责任人已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单位管理人员要履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责任,因检查不到位引发火灾,可能被行政拘留,造成重大事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咸宁一火锅店发生火灾 店员被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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