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口角,亲兄弟反目成仇。咸宁通山一男子酒后提着一壶油来到哥哥家楼下泼洒,扬言要点火烧死哥哥。正当他泼油时,两民警路过发现异常,飞身夺下油壶,避免了一场险情。目前,该男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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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民警向记者介绍,袁某今年27岁,是通山县黄沙铺镇人。8日,袁某和哥哥吵了架,当晚8时许,他喝酒后提着一壶燃油来到哥哥家楼下,将燃油泼在小车上,并扬言“我要烧死你们”。旁边的群众吓得不敢上前,纷纷避让。
就在这时,黄沙派出所所长陈传高和指导员李杰,正好途经事发现场,看到有人争吵,其中一名男子拿一壶液体往一辆黑色汽车泼洒,凭着职业敏感,陈传高判断是燃油,一旦点燃,后果不堪设想,他和李杰来不及细想,飞身上前,抢夺袁某手中的壶,而袁某抓住死死不放,争夺过程中,壶中燃油泼到三人身上到处都是。
在争抢过程中,陈传高对袁某的左手肘关节实施一个反关节控制,袁某一松手,李杰顺手夺下油壶。同时,陈传高对袁某进行了有效控制。
根据袁某扬言放火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法事实,通山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