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底,孔某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当时,孔某已经在东莞一家工厂上班,因为买保险要登记身份证信息,其行踪瞬间暴露,被东莞警方抓获。8月28日,孔某被咸安森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然而,孔某却拒不交待任何情况,其亲戚朋友也不断施压,质问警方有何证据证明是孔某用电网狩猎造成的火灾。案件调查一时陷入瓶颈。
证据确凿,法律严惩
就在此时,孔某无意中说漏了嘴,还有一个外号叫“水苟”的人也参与了电网狩猎,这成为案件的突破口。民警迅速顺藤摸瓜找到“水苟”的住址,此人是与孔某同村的胡某。最终,隐藏起来的胡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尽管胡某交待了与孔某一起用高压电网狩猎的全过程以及火灾当天的情形、供电部门检测证明孔某与胡某使用的自制升压器最高输出电压可达2万伏、各种人证、物证等证据均指向是由于孔某与胡某用电网狩猎导致火灾,但由于该案没有第一目击证人,让孔某有了辩解的机会。
为此,民警先后十多次上山勘查,一步步缩小起火点的范围。而后,咸安森林公安分局又聘请国家森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现场勘查,成功锁定起火点(带电导线产生火花后留下了火烧灼的痕迹,这是现场的唯一火源),并出具鉴定书。
今年3月26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宣判,孔某、胡某均犯失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记者 周阳 通讯员 赵新大 余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