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市中心城区道路停车计时收费暂时停止,请市民按秩序规范停车。
昨日上午,记者在温泉中心花坛看到,一位停车收费管理员正在引导市民在划线停车路段规范停车,并不再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与此同时,一辆违规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则被拖车拖走。
据了解,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原是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规(2014)46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咸宁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主体为市财政局,受委托执收单位为市城管执法局。
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文(鄂财综发(2015)39号),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政府不再参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改由市场主体竞标后收费经营,政府对道路停车收费不干预、不定价,划线停车路段的管理权将采取招标拍卖的形式,任何具备停车管理能力的法人乃至自然人均可参与投标。
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经暂停城区道路停车计时收费,并安排原停车收费人员维护停车秩序。同时,该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做好市场主体竞标收费经营的前期准备工作。
相关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在道路划线路段泊位内有序规范停车,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严禁车辆乱停乱靠、违规占道现象,共同维护市区交通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