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被交警拦停后还谎报他人身份,之后又企图逃跑。2月21日,孝感交警查获的这名司机,让人哭笑不得。
2月21日16时许,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联合执法东站民警正在孝汉大道与107国道路口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拦截重点违法车辆时,一辆悬挂车牌号为鄂A77***的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沿孝汉大道由东向西驶来,系统预警提示该车为驾驶证信息异常(暂扣)。
执勤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将该车拦截,当民警依法要求该名男性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自称忘带了,自己不是车主,车子是其堂哥的,于是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执法站进一步核实车辆、身份信息。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实,发现牌号鄂A77***的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所有人叫徐某群,且徐某群在2019年1月因酒驾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暂扣;当民警深入核实该驾驶员身份信息时,该男子自称自己叫“徐某新”,徐某群是其堂哥,民警通过其所报身份证号码核实“徐某新”照片与该男子严重不符,而查询到徐某群照片与其高度相符。
在事实证据面前,该男子开始闪烁其词,继续狡辩坚称自己叫“徐某新”,并要求去车上找身份证,执法人员遂带该男子出门寻找,刚出门,该男子撒腿就跑,民警裴胜、辅警郑泽华、罗海峰立即紧追其后,最终在距离执法站300米处将该男子合围擒住。通过民警一番法律讲解教育,该男子最终承认自己叫徐某群,就是该车车主,驾驶证因酒驾违法行为被暂扣,因害怕欲逃避交警执法而谎报其堂弟的身份信息作为己用,现在十分后悔,驾驶员徐某群对自己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徐某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构成实施了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徐某群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徐某群联系具有驾驶小轿车资质的亲友将车驾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