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梦法院根据1名农民工代表提交的刑事自诉状,对下欠11名农民工工资的1名包工头予以逮捕。第二天,包工头的亲属主动将全部劳务工资交到法院执行局,11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11名农民工在历经三年多的自主讨薪后,终于领到自己的劳务工资收入,喜笑颜开,主动请求与执行员合影留念。
云梦城关镇黄湖社区徐某某下欠11名农民工工资收入64140元(最多的10300元,最少的仅480元,农民工平均年龄近60岁)。2018年5月15日经云梦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徐某某仅履行5000元后,剩余劳务工资未按期履行,11名农民工遂于同年7月23日向执行局申请执行。
执行局立案后,依法向徐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徐某某一直规避执行。今年8月9日凌晨,执行局在开展“夏季烈火”执行活动中,依法拘传了徐某某,鉴于徐某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的诚意,云梦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执行员两次到拘留所与徐某某交谈,讲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徐某某提出其在城关镇有猪圈拆迁补贴收入,执行员遂邀请城关镇负责猪圈拆迁的秦主任与黄湖社区罗主任一起到拘留所商谈,后由于对猪圈拆迁补贴标准未达成一致意见,此还款方案宣告失败。
8月23日,由于徐某某未履行义务,本院决定对徐某某再次拘留十五日。执行员又到拘留所与徐某某会面,徐某某态度恶劣,表示因法院再次拘留,他坚决不履行付款义务。执行员又与社区干部到徐某某家中,与其妻子和二儿子交谈,讲明如果徐某某没有悔改之意,11名申请执行人可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可能对其家庭造成严重影响。
9月6日,在农民工代表向云梦县公安局控告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云梦县公安局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农民工代表向云梦县法院提出刑事自诉,云梦法院当天向徐某某送达逮捕决定书。在收到逮捕决定书时,徐某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天打电话通知家人凑钱。第二天下午,徐某某的亲属将下欠的劳务工资全部交到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立即通知11名农民工到法院领取劳务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