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一次罚款200元,迟到3次解聘走人……前天,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教职工迎来“史上最严”的一次考勤。此次检查中,有30人因迟到被罚款,此事引发巨大争议。
该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昨天说,以前学校的考勤是签到,教职工在自己所属的科室手工签到,没有设打卡机。前天上午,学校突然组织领导查岗,凡是8点前没有签到的都算迟到。上午10点左右,以文件通知的形式处罚迟到人员200元。
记者在该校《关于严格学校考勤管理的通知》文件中看到,4月9日当天查实迟到,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罚款200元,年度考勤两次被查实迟到,取消年度评优;累计3次,予以解聘;辅导员手机24小时畅通,随叫随到。
这项被称为“最严考勤”制度被传上网后,引发巨大争议。大多网友认为,学校这么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属于合理的规章制度。但也有网友说法律有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对员工随意罚款。
校人事处的彭处长昨天解释,制定制度目的不是为了罚钱,而是为了给员工约束。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管理方式,之前十多年,学校对迟到一直是罚款20元,人事处不定时抽查。近段时间,部分员工纪律涣散,为严肃校规,学校才从严处罚。这项考勤执行后,这两天无一人迟到早退。
今天律师事务所的鲍明辉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用人单位自身并没有对员工“罚款”这样的行政权力,随便规定“扣钱”、“罚款”容易触犯法律规定,因此应该在规定中规避这样的字眼。鲍明辉说,出台这样的规定,严格来讲,应该先交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进行公示,程序合法才能保证规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