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聚好散,可偏偏有些情侣在感情好时甜如蜜糖,可分手后却翻脸比翻书还快。日前,武当山一男子就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将女友裸照发布在自己的朋友圈内,最终被行拘10日。
6月12日上午10时许,武当山特区公安局老营派出所民警正在忙碌地工作,一名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哭着冲进了派出所,说要报警,可当民警询问报警原因时,女子却又不开口。在民警耐心安慰下,女子最终一咬牙,说出了自己的报警原因:前男友将自己的裸照发在朋友圈里,对自己的名誉造成影响。
女子告诉民警,自己名叫婷婷(化名),今年27岁,2013年时与男友杨某某确定恋爱关系,一开始婷婷与杨某某度过了一段十分美好的时光,在此期间,婷婷甚至同意杨某某为其拍下一些裸照,存在手机里。
可随着交往时间越来越长,婷婷发现杨某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平日游手好闲,并长期跟其他女性保持暧昧关系。
我已经这么大岁数了,也想要一个稳定的生活,可你给不了我,我们还是分手吧。”几日前,婷婷跟杨某某提出了分手。
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我也为你付出这么多,分手?不可能!”杨某某一口拒绝,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的日子里,婷婷一直刻意躲避着杨某某,而找不到婷婷的杨某某,内心的怨恨却在一点点积聚发酵。
杨某某昨晚上把你的裸照发到他朋友圈了,写了好多不好的话,你赶紧找他处理一下!”12日早上8点多,婷婷刚打开手机,就收到了十多条朋友发来的短信。通过闺蜜小芳,婷婷得知杨某某于11日晚上23时许在自己的网上平台里发布了多张她的裸照,并标注了婷婷的工作地点,还写了很多侮辱性的语言。
由于婷婷已在网上删除了杨某某,所以没有发觉,看着好友发来的截图和照片,婷婷顿觉五雷轰顶,瘫倒在地。待情绪稍稍平复,婷婷便来到老营派出所报警。
民警随后将杨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杨某某对自己发布婷婷裸照的行为供认不讳。“我当时一时气愤,就想着要报复她一下,可发了半个多小时后觉得不太好,所以又删了。”可杨某某不知道,虽然删除了照片,可他的行为依然触犯了法律。在派出所里,看着昔日的恋人,婷婷和杨某某的眼中都已经再无一丝温情。
13日,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老营派出所依法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