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福银高速郧西服务区上演一幕“李逵”遇“李鬼”的故事:一名男子高速路上未悬挂车牌,遇到高警检查,套近乎称是同行,面对询问,该男子自称是某省职业警官学院招生办一名工作人员。
当日下午,省高警郧西大队在福银高速郧西服务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一辆往陕西方向行驶、未悬挂号牌的黑色雪佛兰轿车驶入服务区。高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后,车上走下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主动与执勤高警套近乎,称与高警是同行。
高警要求其出示证件,该男子向高警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和一张所谓的“警官证”。经查,该男子姓李,是郧阳区人,今年28岁,所持“警官证”其实是某省职业警官学院的工作证,上面标注其身份为招生办工作人员,然而证件显示警号与李某身着警服的警号不符。
高警推断李某涉嫌冒充警察,便利用公安内网对其警察身份进行查询,确定李某不是警察。于是,高警控制住李某并拨打110,通知郧西当地公安机关。
郧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李某所驾驶车辆进行搜查,在后备箱里查出数件警服和一副鄂C开头的机动车号牌。
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自己不是警察。郧西大队高警对李某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并暂扣其驾驶证,随后将李某移交给郧西当地公安民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