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生日想送点礼物,但因手头拮据萌发抢劫他人的念头,并用催泪瓦斯喷到受害人女子小红眼睛处,最终只抢了一元现金。6月2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抢劫罪的李某。
19岁男子李某是陕西省安康人。今年3月初和朋友飞飞一起来到郧阳区找工作,李某联系了在郧阳区柳陂工作的朋友兵兵。兵兵整天酒肉款待,帮助其租了套房。两人年少贪玩,整日上网聊天,无所事事。
4月初,兵兵告诉他们自己要过生日了,要请他们到柳陂集镇一烧烤羊肉的特色饭店吃大餐。李某身上没钱,他和飞飞商量去偷或者抢弄点钱给兵兵买礼物。飞飞劝阻他不能干违法的事,但兵兵就是不听。
4月16日深夜,二人来到郧阳区郧府广场寻找作案目标。凌晨零时许,受害人小红下班回家经过郧府广场时,李某用事先准备的催泪瓦斯喷到小红的眼部,并将小红手中的帆布包抢走后逃离现场。
让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包里只有一元现金和一串钥匙。该案发生后,郧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立案侦查,并将李某和飞飞抓获。
催泪瓦斯从何而来?李某交代,案发前几日,他在飞飞的摩托车上发现催泪瓦斯,飞飞告诉李某,这是自己花钱在网上购买的,打算送给妈妈护身。李某见状,便心生邪念,将催泪瓦斯随身携带,打算作案时用。
案发后,因飞飞系未成年人,且情节较轻,家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只对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