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雨老板一直未解决好,于是房主便带着酒精、打火机去了老板办公室,并拿走办公室的财物。“如此过激的作法,实属不应该啊!”昨日,人民路派出所值班民警任杰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发出如此感慨。
30多岁的朱女士住在十堰老街附近,2011年,她从老板卢某手中买下老街附近的一套二手房,是顶层,7楼。由于本来就是旧房子,半年后,房屋出现了一间卧室和阳台渗水的情况,刚开始并不严重,后来越来越严重,一到下雨天,朱女士便要拿盆子在屋里接水。
朱女士找到老板卢某,卢某知道情况后,才开始时找人在楼顶刷了沥青,但并没有多大改观,于是,朱女士就反复去找卢某,后来卢某连她的电话也不接了,短信也不回。这让朱女士很生气,想着自己的诉求一直无法得到解决,便心里一横,决定找卢某理论理论。
昨日一大早,朱女士专门去了一趟药店,买了一瓶医用酒精,又从家里带了一个打火机,准备去找卢某。朱女士心想,如果解决不好,便把酒精和打火机拿出来,“我要让他知道,我并不是只会打电话、发短信。”
早上8时30分,朱女士赶到卢某的办公室,卢某不在,电话也不接,她便一直坐在办公室里等,等了1个多小时后,朱女士见卢某还未到办公室,她就把酒精拿出来,将大半瓶倒在卢某办公室的地上和椅子上。倒完后,朱女士又看见卢某办公桌上有一个玉石制的白菜工艺品,便把它抱起来拿走。
我把这东西抱走,你们给卢总打电话,他知道我是谁。”走到卢某办公室外走廓时,公司其他员工纷纷走出办公室试图要阻止她。朱女士见状,掏出打火机和酒精瓶威胁大家闪开,“你们谁敢过来动我一个手指头试试,我可是在办公室里倒了东西的,打火机我都准备好了,今天我要是死了,也拉几个垫背的。”
听到朱女士的话后,有人跑到卢某办公室里看了看,便自动让出一条道让朱女士下了楼。下楼后,朱女士便坐在一楼等着,直到人民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本来可以通过协商、法律途径等平和的方式来解决的,但朱女士的这一举动,显然已经触及法律的底线。负责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朱女士的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嫌扰乱他人办公秩序等违法行为,也有可能涉嫌放火罪刑事犯罪。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