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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轿车司机开摩托车 准驾不符被扣12分

发布时间:2015-05-26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随着夏季来临,一些轿车司机为图凉快,开起了摩托车。5月份以来,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已连续查处8起类似违法行为。

  5月13日上午7时30分,一辆无牌摩托车在经过公园路交警岗亭等红绿灯时,引起三大队执勤交警的注意。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当要求对方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喻某很爽快地拿出证件。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喻某出示的是C1证而不是摩托车驾驶证。

  当被要求出示摩托车驾驶证时,喻某理直气壮地说:“警察同志,你光拿我寻开心,我是C1证,小轿车都能开,两个轮的摩托车肯定也能开嘛!”

  民警告诉喻某,驾驶不同的机动车,必须依法考取相应车型的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也就是E证。

  据三大队民警统计,自5月以来,先后就有8起类似的交通违法被查处。

  民警告诉记者,这种违法行为属于准驾不符,根据规定,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一次记12分,200-2000元罚款,处15日以内拘留。一次记满12分,也就意味着将重考科目一,待成绩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证。

(原标题:十堰一轿车司机开摩托车 准驾不符被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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