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4时许,湖北十堰东岳公安分局东安派出所接110转警,称受害人汪先生的一辆富康轿车被人偷走并变卖,希望民警帮助找回。
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了报案人汪先生,让他详细介绍车辆被盗的情况。面对民警的提问,汪先生神色紧张,即无法描述车辆丢失的具体情况,也说不清楚丢失车辆的具体特征,只是坚持说自己的车是被东风公司某专业厂的工人李某偷走的。见汪先生的回答似乎另有隐情,值班民警联系上了李某,希望他协助查明此案。李某告知民警,他与汪先生原本是朋友,一年多前,花4000元从汪先生手中买了一辆车,当时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车买到后没开几天,就发现车况非常差,于是翻新了部分配件后,将车辆信息挂在网上售卖,并以5000元的价格成交。由于当时并未过户车辆,所以李某在卖出车辆后,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民警将掌握的情况告诉汪先生,汪先生才承认车辆并没有丢失,只是因为自己最近购置了一辆新车,去上户时发现之前名下的旧车有几个违章没有处理,便想找到李某把车辆的违章处理了。今天来到李某工作单位找他,不想工厂保安不让他进门,因为没有李某的联系方式,又担心李某不愿意缴纳罚款,才想出报假警,让民警帮助找到李某的馊主意。
值班民警对汪先生报假警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