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电(石纪轩)近年来,十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的查处力度和高压态势。今年1至4月,全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1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9人。
十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阳奉阴违,不搞“下不为例”。严厉查处领导干部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今年春节前夕,市人社局原局长孙某被曝在清理办公用房中玩“搬进搬出”游戏,重新搬进超标办公室。对这种典型的阳奉阴违行为,我们以“零容忍”态度迅速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就地免职。
严查顶风而上,不搞“网开一面”。坚持纪律面前没有例外,规矩面前没有特权,特别是对顶风而上的违纪者,不以资历深、权位重而网开一面,传导严格执纪的强烈信号。房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被央视曝光后,市纪委迅速立案问责了18名领导干部,房县县委原书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其它9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严查团团伙伙,不搞“纪不责众”。对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无禁区、全覆盖。房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龚某在2008年和2011年换届选举中公开拉票贿选,且多年来与房县法院原副院长王文才、县国土局原局长吕兴国两人搞“小圈子”、结党营私,从平时一起吃喝玩乐,发展到共同参与房地产开发,牟取非法利益。去年市纪委接到举报,对龚、王、吕三人同时立案审查后全部移送司法机关,三人均被判处12年以上有期徒刑。
严查我行我素,不搞“放任自流”。“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对一些看似轻微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杜绝“重教轻处、查而不处”的消极做法。如,市纪委收到群众反映市经信委副主任商金波擅离工作岗位,“失联”达8个月之久的举报后,迅速启动调查,快速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