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郧阳区胡家营男子李某,看到邻居收藏有绿松石毛石,眼红的他竟然趁邻居不在家,悄悄撬开房门,将30余斤绿松石偷走,并以8000元的价格低价销售。
兔子不吃窝边草,他却打起了邻居主意
今年39岁的男子庹某是郧阳区胡家营将军河村人,平日爱好绿松石收藏,日积月累,不同品质的绿松石毛石收购有三四袋,重达30余斤。
然而,庹某还不知道,自己早已被同村的李某盯上了。40岁的李某因盗窃罪,于2007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出狱后李某想着发财,但又寻思着走“捷径”。看到市场上绿松石价格暴涨,而邻居庹某又收购不少绿松石,李某心里痒痒的。
2014年6月16日,庹某的妻子生病,在十堰城区住院,庹某便将房门锁好后,到医院照顾妻子。这么好一个机会,李某当然不会放过。当天,他便约好同村人庹某某,打算大干一场。
当晚深夜,庹某某在门外放风,李某则用随身携带的起子,将庹某的房门撬开,趁着夜色盗走3袋30多斤绿松石。
这些绿松石,是这两年我花了五六万才买来的。”次日,庹某返回家中,发现绿松石被盗,迅速向郧阳区警方报警。
酒后吐真言,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偷来的绿松石得手后,李某便寻思着赶快卖掉。没多久,李某通过朋友宋某介绍,联系上了竹山一售卖绿松石的老板,并约好在十堰城区见面后,以8000元的价格低价卖掉。
案发后,郧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在走访中,邻居告知民警,李某有犯罪前科,也有作案动机。然而,民警在调查李某时,李某却死不认账。因为没有证据,一时间,案件陷入困境。
不久前,李某和亲朋好友在一起聚餐,一时兴起,李某喝醉了,竟将自己盗窃邻居绿松石的事情说了出来。“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样做不应该啊。”一位朋友劝李某。
恰巧,李某所说的话被一位邻居听到,对方便将此事反映给了民警。办案民警抓住这一线索,随即对李某进行调查。这一次,李某很快低头认罪了。
目前,郧阳区警方已将涉嫌犯盗窃罪的李某刑事拘留;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取保候审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