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0月23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杨华 余乐)“我们对不起父母亲人,对不起被害人,要感谢检察官阿姨和警察叔叔对我们的真情挽救……”今日,记者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少年小维、小旭见到阔别数月的父亲、婶婶后泪流满面动情地说。这是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推出亲情会见制度后发生在十堰市看守所的一幕。
小维、小旭是贵州省某职业技术学校的两名学生。去年11月,小旭通过网络认识了十堰的女孩小佳,在交往半年后,小维陪同小旭从贵州来到十堰与小佳见面,相见恨晚的三人整天衣食住行都在一起。渐渐地,三人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小维、小旭在街头抢走智力和肢体残疾的小超身上380余元,还盗窃数辆摩托车。小维、小旭因涉嫌抢劫、盗窃被关押在十堰市看守所。
案件移送至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后,经过社会调查,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小维父母为了生计在外打工,将小维寄养在亲戚家。小旭自幼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缺乏家庭关爱,性格冷漠、暴躁,对四婶很是依赖。承办检察官讯问了小维、小旭,发现他们认罪、悔罪态度比较好,符合亲情会见的条件。但当时小旭的四婶因家中有事,没能及时会见。
最近,小旭的四婶利用空闲赶到十堰市郧阳区想会见小旭,但小旭的案件因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鉴于此,承办检察官及时与郧阳区公安分局、十堰市看守所、十堰市检察院沟通协调,小维的父亲、小旭的四婶同办案人员一起到十堰市看守所会见了二人。
通过亲情教育感化,小维、小旭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公正处罚,决不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会见结束后,小维、小旭的家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在公、检两家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
据悉,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充分运用亲情会见、刑事和解、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切实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2014年以来,通过开展 “亲情会见”“心理疏导”等,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及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并立志改过自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