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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三名男子网上购枪 手持枪支惊动警察

发布时间:2017-11-1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如今,通过网络买东西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消费习惯,但有三位十堰男子,在网上买东西居然惊动了警察,并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原来这三位男子,买的不是日常用品,而是枪!!!

  通过网络联系、银行转账、物流送货等隐蔽方式,一个个枪支零件从全国各地通过物流寄送到购买者手中。通过简单组装,一支支具有杀伤力的气枪流入社会,对社会治安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近日,武当山警方在开展,严打网络买卖枪支行动中,一周查获3起非法购枪案件,收缴气枪3支、钢珠子弹1000余颗。

  10月26日,武当山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老营宫村村民赵某(男,37岁,湖北武当山人)拥有一把枪支,接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其家中进行搜查,经搜查发现气枪一支,铅弹733颗。经查,赵某从小酷爱枪支,2017年4月起,赵某通过QQ、微信等平台看到售枪信息,便先后5次从网上购买气枪零件后组装了一支气枪。

  10月27日,武当山警方接到线索,居住在本地的徐某某(男,29岁,浙江武义县人)手持一把气枪在山里“打猎”,民警在其居住地守候并将其抓获,当场收缴气枪一支,铅弹若干。经查,徐某某于今年2月份在微信聊天中偶然听到网上有人在贩卖气枪枪支零件,便多次购买枪支零件后自行组装气枪一支。

  10月31日,武当山警方接到线索,家住武当山剑河二路的余某某从网上购买枪支组装零件,民警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其家中核查,通过搜查从其家中搜到枪托、储气罐、气压阀等气枪零件共8件。经查,余某从小酷爱机械加工,今年8月份从某网络购物平台分批次、不同时段购买枪支组装零件,准备组装供自己玩耍,组装枪支零件还未配齐便被抓。

  目前,三名非法买卖枪支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枪支已收缴,案件在侦。

  警方提示:

  我国法律严禁公民非法购买、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刑事处罚,居民在遇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你知道吗?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爆炸物品是指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

  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支、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携带、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微警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希望喜欢枪支的朋友们,不要因为自己的“兴趣”,去触犯法律!

(原标题:十堰三名男子网上购枪 手持枪支惊动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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