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7日十堰市张湾区启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张湾警方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取得阶段性成效。近日,9家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品种、流向信息的单位被依法查处,有力净化了辖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环境。
10月11日,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柏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工业园检查时,发现该工业园内一家企业前期购买的用于电镀加工的2吨硝酸未按规定定期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这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展开调查,发现此批硝酸为该企业于8月17日从襄阳某公司购买,并由襄阳某公司运送至该企业,浓度为98.2%,平时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表面的加工。自购买后,该企业一直未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该企业购买的2吨硝酸平时除了主要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加工以外,还向所在工业园内的其它8家企业进行了销售。民警随后对购买硝酸的这8家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购买硝酸的8家公司也未将购买数量、品种、流向等信息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备。
为消除安全隐患,张湾警方现场向9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依法对9家公司分别处以了1000——2000元的行政罚款。
据悉,张湾警方此次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行动中,警方将从严查处涉爆涉危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黑窝点、小作坊”。
同时,警方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民需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非法购买、运输各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