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安局蒿坪派出所经过连续工作,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8月30日下午15时许,在丹江口市蒿坪镇一小超市门外,王某在摆摊卖小吃,当时王某的生意特别好。恰巧李某从超市买完东西出来,就在李某倒电动车时,不慎将王某小吃摊的一张桌子撞翻。
看见自己的桌子无缘无故被撞翻,王某气的火冒三丈,拦住李某要求其将自己的桌子扶起来才能离去。李某觉得是王某的小吃摊桌子挡住了自己的路,王某还对自己发脾气。年轻气盛的李某不甘示弱,两人随后发生了争执。王某拉住李某的衣领态度强硬,坚持要李某把桌子扶起来。李某越想越气,挥拳打在了王某的脸上,后被周围群众拉开。
丹江口市公安局蒿坪派出所到场后,迅速将两人带往派出所调查。后经过法医鉴定,王某脸部所受伤为轻微伤。案件调查后,民警考虑该案系民事纠纷引起,本欲进行调解。但是,倔强的李某坚持不肯向王某赔礼道歉,支付医疗费。
后经丹江口市公安局裁决,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9月6日,丹江口市公安局蒿坪派出所依法将李某送往拘留所执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