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十堰大西沟等7处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我市大西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梁省级自然保护区榜上有名。
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自然保护区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维护生态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此次经省政府审定,公布的7处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包括:十堰市大西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梁省级自然保护区,宜昌市五峰兰科植物省级自然保护区,荆州市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荆门市京山对节白蜡省级自然保护区,黄冈市狮子峰省级自然保护区,随州市中华山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
十堰大西沟等7处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稀有性、濒危性和代表性较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省环保厅另行公布。
按照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立标,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保护区自批准建立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