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保险公司不赔选择弃车逃离现场,事后叫来儿子顶包,结果被交警揭穿。昨日,记者从郧西交警大队获悉,在这起案件中,顶包的儿子和交通肇事的父亲分别被处予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7月8日上午,郧西县观音镇中沟村村民程某持C4驾驶证驾驶一辆低速载货汽车由郧西县观音镇往天河口方向行驶,行至观大路两千米处时,与骑摩托车的文某相撞,造成文某受伤。案发后,肇事司机程某弃车逃离现场,受害人文某向交警部门报警。
接警后,郧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在现场,一名自称程某的年轻男子主动承认是自己开车撞了文某,但在一些细节上,程某无法自圆其说,民警怀疑他顶包。在说明利害关系后,程某仍坚持声称是自己开的车。
事后,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替父亲顶包的违法事实。原来,程某持C4驾驶证是不能驾驶低速载货汽车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他害怕保险公司不赔偿,而自己又没钱赔给对方,便打电话叫来可以驾驶该车辆的儿子,然后串通一气,向民警提供虚假证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近日,因准驾不符,程某父子被依法裁定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同时,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伤者文某也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