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40余名被执行人现场接受法制教育,严厉敦促他们限期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其中3人当场履行20余万执行款。
当天,该院执行局召集了提级执行的39案41名被执行人到会,涉案标的额500余万元。执行法官现场宣讲法律、政策,阐明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通报当前全国法院执行形势以及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给付义务将要采取的各种强制措施和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严厉敦促被执行人限期、无条件地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在此次活动现场,3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义务、交付执行款20余万,大多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报告财产状况、制定给付计划、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