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李寅 通讯员 郝天锋 报道:8月1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经营假烟21300条,涉案金额153.9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谢某某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建院以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经营案。
经审查,今年6月23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河南漯河人)受他人之托,在明知是非法运输烟草制品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联系货车司机杨某某(河南开封人),驾驶货车从河南省周口市装载大量假烟运往云南昆明。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明知是非法运输香烟制品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运输费用,驾驶货车运输假烟行至郧阳区鲍峡收费站附近,被烟草稽查人员查获。现场查获卷烟426箱21300条,其中红塔山(硬经典)9900条,红河(硬88)1550条,红河(软甲)7800条,云烟(硬紫)2050条,涉案金额153.9万元。经鉴定,所查获卷烟全部使用假冒注册商标,且均为伪劣卷烟。
该案公安机关报捕后,郧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蔡健多次听取案件汇报,针对涉烟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上下线关系盘根错节、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赃物鉴定专业、涉案罪名复杂难以把握等困难,要求侦查监督部门组成专班,集中精力严格审查,并亲自与公安、烟草等部门联系协调。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审查研判,在确保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迅速对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