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家住张湾区朝阳北路某小区的刘先生来到张湾刑警大队报警,其在外地出差一周,回家后发现家中房门被撬,为了保护现场,尚未进门,不知道家中损失。接警后张湾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后经刘先生查找,其放在书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家中被翻动较大但无其他损失。
通过外围调查和现场勘查,所有证据都指向有盗窃前科的王某,通过扎实取证,张湾分局迅速将王某上网追逃。同时,民警想尽办法与王某家属取得联系,希望通过其家属规劝王某投案自首。
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在民警和其家属的规劝下,7月15日,王某来到到湖北云梦县某派出所自首,张湾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前往云梦将嫌疑人王容容押解回十堰,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系云梦县人,2004年至2013年先后四次因盗窃被判刑。2014年6月,王某出狱后,仍好逸恶劳,依靠在各地打零工度日,工作辛苦不愿干,工资不高不愿干,始终无稳定工作。2017年1月,其来到十堰,未找到其称心如意的工作。1月底,犯罪嫌疑人王容容因生活窘迫,再次心生盗窃念头,经过多次踩点,发现刘先生家中无人居住,房门并不牢固,遂将房门撬开,经过翻找,无其他财物,仅将书桌上的一条笔记本电脑盗走,得手后迅速逃离十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容容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审理进行中。同时,警方提醒,如家中长期无人居住,临走之前一定要将门窗锁好。万一家中被盗,应当保护好现场,不随意翻动,避免破坏现场,同时迅速报警,由警方处理。 (通讯员 代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