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妻子吵架后离家出走,花光身上所有的钱后,一时饥饿难忍,便到超市偷东西,被工作人员抓个正着。18日,该男子被行政拘留。
4月18日10时许,东岳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接到辖区一超市负责人报警,称抓住一名小偷。民警迅速赶到该超市,在办公室看到一名男子,他正低着头坐在椅子上。
超市负责人李先生介绍,当日这名男子进入超市,在水果区和零食区转了一会儿,什么也没买。当他准备走出超市时,超市的报警器响了,工作人员连忙把男子带到办公室,随后在其身后的黑色单肩包里,发现了被盗物品,分别是4个苹果、1瓶橘子罐头、两根火腿肠和两袋海带丝,价值27.4元。
民警了解情况后,将男子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男子满脸悔意地说:“我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丢人的事了!”据了解,男子姓杨,茅箭区人,前几天与妻子吵架离家出走,花光身上的钱后,便来到这家超市,本想侥幸偷点东西吃,不料被发现了。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