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竹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座无虚席。由竹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夏某某、黄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夏、黄两人因在驾驶过程中刻意“别车”被起诉,90余名驾驶员旁听接受教育。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由该县法院院长索明全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汪朝晖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除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审案外,一场驾驶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也在同时进行。现场邀请了90余名客运班车、出租车的驾驶员,驾校的教练、学员参加旁听,旨在通过庭审警示教育,让广大驾驶员遵守驾驶规范和职业道德,达到自警自醒的效果。
去年10月3日6时许,被告人夏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运载18名乘客从该县竹坪乡集镇前往十堰市城区,在行驶过程中,与被告人黄某驾驶的运载5名乘客的面包车相遇。双方曾有矛盾,黄某为报复夏某某,多次采用故意急踩刹车别挡、行驶的路线左右摇摆呈S形等方式,阻碍夏某某驾驶的大客车正常行驶。黄某驾车行驶至秦古镇西庄村某农户家门口时刹车减速,欲将车辆靠右停车,夏某某为报复黄某,加速行驶致两车相撞,造成两车车内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以及车辆、路灯、农户房屋和玻璃严重受损。
庭审中,公诉人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紧紧围绕两名被告人驾驶两辆运载多名乘客的车辆在道路上急刹别挡、故意相撞,导致乘车人员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事实进行举证,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在辩论环节,审判长归纳了本案争议的焦点,公诉人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情节,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同时结合被告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进行法庭教育,控辩双方针对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最后,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