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全市金融扶贫现场会上,9个村被授予我市首批 “金融扶贫示范村”称号。
经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和市扶贫办审核,房县红塔镇潮汪村、野人谷镇西蒿村、青峰镇八里扁村、万峪河乡老人坪村,茅箭区茅塔乡岩屋村,张湾区西沟乡花园村、柏林镇鲍花村,郧阳区柳陂镇白鹤铺村,郧西县香口乡白岩河村等9个村被评为我市首批 “金融扶贫示范村”。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市扶贫办于2016年11月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金融扶贫 “组织推动有力度、金融创新有特色、普惠金融有载体、帮扶支持有实效”四个标准,对全市创建“金融扶贫示范村”的村庄进行评选,力争通过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实现贫困地区信贷投入和社会融资总量持续增长、金融创新力度明显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整体提升、金融扶贫成效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