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工友不满,居然用斧头将其摩托车砸毁泄愤。最终,该男子赔偿工友3000元。
今年年初,东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男子杨某报警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砸坏了。民警迅速赶至现场,杨某告诉民警,昨晚他将摩托车停在租住的房子楼下,一早起来就发现车头、仪表盘、车座、后视镜都被损坏了。
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发现摩托车有被硬物砍砸的痕迹,像是故意所为。民警询问杨某平日是否与他人结仇,杨某称与之前的一名同事有点小摩擦。民警了解得知杨某与同事小虎(化名)之前因为顶班的事情闹得很不愉快。
2月20日,民警将小虎传唤至东岳路派出所,经过两个小时的询问,最终在证据面前,小虎承认杨某的摩托车是自己砸的。
原来,杨某之前请小虎替他顶班,但在结算工资时,两人因为顶班天数发生了纠纷,小虎因此颇有怨气,便于1月4日凌晨5时用斧头将杨某摩托车砸毁后离去。
为化解纠纷,民警对双方讲明法律关系,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小虎赔偿杨某3000元钱,杨某不再追究小虎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