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被查第二天,男子趁酒精检测结果还未出来,跑到车管部门谎称驾照丢失补办了一本驾照。15日,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依法给予冒领驾驶证和无证驾驶的男子王某行政拘留7天并处1500元罚款的处罚。
12月12日6时,交警在北环路开展错时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的司机没有携带行车证。民警依法处罚后,发现该司机的驾驶证无法正常输入违法系统。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司机王某所持驾驶证已被注销,初步确定王某冒用驾驶证。
12月14日23时许,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根据王某的户籍信息,在十堰火车站附近找到了王某。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某承认骗取驾照。据王某称,去年7月16日晚,他因涉嫌醉驾被一大队民警查获,他知道醉驾肯定会被注销驾照,便在第二天上午赶到车管所,谎称驾照丢了,补办了一本。
随后,王某拿着补办的驾照上路开车。他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所以白天不敢上路,趁早、晚民警未上班和下班后上路。没想到这次民警早上6时检查,将其逮个正着。
15日下午,王某因冒领驾驶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以往酒驾案件查处时,当晚不能出酒检结果,而当事人的驾驶证在酒检结果出来后方可进行锁定和注销,部分“酒司机”钻这个空子,在查处第二天以驾照丢失为由去车管部门补办驾驶证。针对这一问题,市公安交管局已制定有效措施予以预防,并启动专项整治和清理,一旦查获骗领者,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