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一男子利用职务便利,将50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12000余元(本报9月28日曾报道)。 日前,该男子被竹溪县人民法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非法所得。
今年4月,竹溪县公安局接到市民郭女士报警,称其在一商城网购后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谎称其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并以退货为名,诈骗其1万余元。
竹溪县公安局经过侦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诈骗案件,并很快锁定一商城竹溪县配送站站长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查明,2016年4月1日至5日,李某利用其担任该商城竹溪县配送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使用他人的账号权限,进入商城内部管理系统,将5000余条有效的客户资料(刚下订单未发货)截屏后,整理成成套的个人信息,以每条4至6元的价格,打包出售给福建龙岩的卢某等人,非法获利12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卢某从李某处购买客户信息后,又加价转卖给诈骗团伙,导致在该商城购物的郭女士等人共计被骗3万余元。
2016年6月24日,竹溪县公安局民警远赴福建龙岩,将李某抓获归案。
日前,李某被竹溪县人民法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