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十堰新闻 > 小偷案发外逃四年终自首 画地为牢“3年变7年”

小偷案发外逃四年终自首 画地为牢“3年变7年”

发布时间:2016-08-03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7月28日,湖北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经过不懈努力,促使涉嫌盗窃罪的网上逃犯丹赵路办事处人陈真(化名)到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据悉,陈真今年37岁。初中毕业后一家人以养鱼为生,家中一家三口,生活幸福美满。但由于近几年鱼市场的不景起,导致陈真(化名)开始走上了歪路,开始在街上偷盗他人财物。一次两次的成功让陈真(化名)尝到了来钱的容易就开始走上了“不归路”。

  2012年2月17日,犯罪嫌疑人陈真(化名)伙同他人在丹江口市生产路临江华庭小区外,使用镊子将正在购买熟食的苌某口袋内一部价值4000元的苹果5S型手机盗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调查,通过对小区周围的监控和对群众的走访询问及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真并得知陈真已逃往外地。犯罪嫌疑人潜逃4年间但民警一直未放弃抓捕工作,多次去其家中与其家人沟通交流,同时一直对其家人、亲属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促使其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真已被刑事拘留。

  据陈真交代,逃亡4年间他一直以帮别人送车,给别人打零工为生。身份证等证件都不敢用,家里的父母孩子都不敢去看望,4年间过得苦不堪言,像“坐牢”一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实陈真的罪行根据刑法并不足以判4年,但由于自身法律常识的缺乏,陈真画地为牢自己让自己白白做了4年“牢”,并且等待他的还有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小偷案发外逃四年终自首 画地为牢“3年变7年”)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