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摘了一朵荷花受塘主斥责,竹山县宝丰镇5名男子竟向荷塘里投毒,致使塘内小龙虾全部死亡、部分鱼和甲鱼死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日,李某等5人因损坏财物罪被竹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8日上午,在竹山县宝丰镇经营熟食的28岁李某等8人,到麻家渡镇罗家坡村的荷花基地玩,一女孩看到荷塘里千姿百态的荷花时,就让他们帮忙摘了一朵。可等他们要离开时,荷塘主人张某骑摩托车赶了过来,将他们拦住。张某是一名聋哑人,比划着荷塘是他家的,摘了荷花要罚款50元。李某表示给5元钱作为赔偿,张某不同意,双方相互推搡发生冲突。路人赶来劝架,最后,李某他们没有给钱,双方各自离去。
李某等人在回去吃饭时,就白天发生的事越聊越气愤,有人提议投点“鳖虾灵”,弄死些鳖虾来出出气。当日21时,李某等人到卖渔具的店里买了3盒“鳖虾灵”,后一起来到荷花基地,找到白天摘花的那个池塘,李某等5人将“鳖虾灵”全部投下后回家。
第二天,养殖户张某发现塘里养的小龙虾、鲤鱼和甲鱼大量死亡,赶紧报警。
竹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麻家渡派出所通过调查走访、视频监控、信息研判等侦查措施,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等5人,将5人抓获归案。
李某等人说,当时只是想让荷塘内的鱼虾死一点儿出口气而已,没想到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还触犯了刑法,后悔不已。
20日,竹山县公安局以损坏财物罪给予李某等5人刑事拘留的处罚。
目前,张某的损失还在鉴定和评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