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崭新的校车从湖北开往新疆交付买家,因途中8个小时没有休息,走到关中环线周至县与眉县交界时,司机柴某因疲劳驾驶将一步行男子撞倒,因为害怕他没有停车施救,而是驾车逃逸。当他行驶到甘肃天水境内时,被宝鸡警方查获。
1月1日晚7点多,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关中环线周眉(周至县到眉县)交界处路上躺着一人,怀疑是一起交通事故。值班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横躺在公路中间,头部被碾压变形,肇事车逃逸。
眉县交警大队很快成立“1.1”死亡逃逸事故专案组,专案组将工作重点放到道路沿线的监控上,对事故时间段通过该路段的所有车辆进行逐一排查。经排查:在距离肇事地点西侧500米处的监控卡口,拍摄了一辆崭新的制式校车,没有悬挂号牌,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处看到“?C01*76”号临牌(具体是什么地区,一时看不清),该车右前大灯及叶子板破损,右前部前置观后镜缺失。此时,它的嫌疑上升。
此外,专案组发现同行的还有两辆悬挂临牌的制式校车均无异常,临牌号分别为“?C01*75、?C01*77”。专案组将这三辆车通过眉县境内的所有监控截图调取出来,掌握该车的行驶轨迹,并最终确定车牌前面的字是“鄂”,而且它们通过310国道岐眉交界,朝宝鸡方向行驶。另一路交警立即赶赴周至县调取监控,得知“鄂C01*76”号牌校车通过周至县团标收费站时车辆完好无损。
由于异地临牌信息在公安网上资源不能共享,该大队与湖北省十堰市交警支队取得联系,发去协查函。一个多小时后,十堰市交警支队反馈了嫌疑校车的联系方式,民警电话与该车司机柴某取得联系。
嫌疑校车司机柴某在电话中就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并称此时他驾驶该车已经到达甘肃省天水市,民警责令其立即停车,并在电话中安抚柴某情绪,防止其发生过激行为。凌晨4点,宝鸡交警在甘肃省天水市将肇事嫌疑人柴某抓获。
原来,柴某受湖北一公司的委托,驾驶临牌为鄂C01*76制式校车送往新疆一买家,事故发生时,他已连续行驶了8个小时。走在车队最后的他,不慎与行人张某相撞,致张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他因为害怕没有停车施救,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宝鸡警方连夜就破获了此案。
目前,柴某已被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张震提醒司机朋友,夜间行车一定要谨慎慢行,注意安全,不能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