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郧西一男子受邻居邀请到家中陪客,不料不胜酒力在回家途中意外摔伤,该男子认为一起喝酒的人未及时予以救助和帮扶,而将邻居告上了法庭。11月18日,记者从十堰市郧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城关法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健康权纠纷。
家住郧西县城关镇的魏某与李某系邻居关系,2014年12月14日中午,李某由于家中来客,便前往超市购买白酒,见邻居魏某独自在家,便主动邀请魏某前往其家中陪客。席间众人谈笑风生,并按照当地习俗相互陪酒,最后魏某不胜酒力竟然醉酒。好心的李某见魏某处于醉酒状态,便要求魏某在其家中休息,但被魏某以家中有事为由拒绝,并坚持回家。李某便与席间其他客人一道,将魏某送回其经营的油坊门店后,便离开各自回家,魏某不小心摔倒并致头部受伤,魏某受伤后李某未及时予以救助和帮扶,经诊断魏某的伤情为重型颅脑损伤、左颞骨骨折等,由于伤情严重又被送往十堰市医院进行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用82721.53元。
出院后的魏某,认为此次事故的发生与邻居李某邀请其喝酒导致醉酒有直接关系,便多次要求李某补偿部分医疗费损失,但李某认为自己只是好意邀请,并在魏某醉酒后已经将其送回家尽到了照料义务,多次予以拒绝。2015年9月,索要赔偿无果的魏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过严密的庭审调查、辩论等程序后,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及利害关系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并再次进行了调解,并提出多种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选择,经过承办法官不懈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李某一次性补偿魏某8000元,魏某不再为此事向被告李某主张任何权利。庭审后,李某也主动将8000元补偿款支付给魏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