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山县检察院成功监督立案一起猥亵农村留守妇女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赢得了群众称赞。
今年7月,竹山县得胜镇某村妇女左某手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到该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中心,对公安机关作出的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不服,向该院提出申诉。该院控申部门受理后,及时将线索移交至侦监部门。侦监部门立即启动调查机制,于当天赶往受害人所在地,对事件经过进行详细调查。
经查,6月28日凌晨4时,得胜镇某村村民周某某打着手电筒搭梯从卫生间窗户翻入二楼邻居左某家,趁左某熟睡之际,对左某进行猥亵,左某惊醒后大声呼喊,周某某随即逃离现场。周某某逃离后,左某因惊恐和感觉丢人没有及时报案。6月29日,因恐惧而度日如年的左某通过短信向表哥全某告知了此事,全某得知后,于6月30日带着左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经过调查,认为周某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仅对周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左某不服,遂向县检察院申诉,检察官在进一步调查中得知,左某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家里就左某带着儿子和婆婆住一起,案发前,周某某曾多次以打电话和发短信的形式对左某进行骚扰。案发当日,周某某得知左某婆婆走亲戚,家里就左某和儿子两人,趁天黑通过搭梯入室的方式闯入左某家,对熟睡的左某进行猥亵,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建议公安机关将此案转作刑事立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