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夏季交通事故发生,市公安交管局决定自7月22日至31日,在城区开展为期10天的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代步车 (以下简称“四车”)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路段为城区主干道,“四车”出行集中、流量大、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摩的”较为集中的路口路段,正三轮摩托车禁行区域,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城等周边以及辖区正三轮摩托车出行集中、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
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过核载人数载人、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未按最右侧车道行驶、闯红灯、无牌无证、无交强险、非法加装棚伞、违法停车(尤其是“摩的”路口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正三轮摩托车违反禁行规定、无牌无证、无交强险、违法载人、未按最右侧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电动三轮(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行为、非法载人、非法加装棚伞、借用他人残疾证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违法行为。此外,根据国家联合部署要求,将对燃油助力车进行淘汰,12月20日前加强宣传、管理,规范其驾驶行为。
据悉,十堰城区东起武当路五二交通岗、天津路东口、浙江路东口;西至方山路劳动就业局;北起汉江路夏家店环型岛、北京北路环型岛;南至施洋路果茶厂区域,早7:00时至晚19:00时禁止正三轮摩托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