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诊所负责人无证给患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日前被警方取保候审。
今年44岁的郭某是十堰人,城区某诊所负责人。2013年,女患者郑某来到该诊所,想取出宫内节育器。该诊所妇科医生已辞职,只有护士执业证的郭某给郑某做了手术,收取手术费与药费共110元。
2014年5月,郭某又给郑某怀孕的姐姐做了B超检查,收取430元检查费。之后,郭某还给另外一位女子做过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前后收取了1000余元。
今年4月初,市卫生监督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该诊所涉嫌非法进行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并了解到,该诊所2011年和2014年因非法做节育手术被市卫生监督局两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日,市卫生监督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目前,经张湾公安分局批准,东岳路派出所依法对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犯罪嫌疑人郭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