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打篮球的人都有一个习惯,将手机、钱包等物品放在篮球场边或篮球架下,而后上场打球。不过,一些不法分子恰恰瞄准了这一机会。7日,茅箭警方抓获了一名专偷放在球场边的车钥匙的男子,而让警察没想到的是,该男子是多次在篮球场边偷别人车钥匙的惯偷,今年3月29日被刑满释放的市内某大学肄业生。
小刘爱好打球,经常开着车到北京路某大学球场打篮球。6月10日下午,小刘和往常一样将车停在球场边后,将车钥匙放在球场边上,而后上场打球。也许是打球打得太专注了,小刘没注意有人偷偷拿了他放在球场边上的车钥匙。等他打完球时发现车钥匙不见了,小刘一惊,赶忙跑到停车的地方一看,车钥匙放在车内,车里的500元现金和两包单价22元的香烟不见了。
小刘随即报了警,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人民路中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就在民警全力侦查案件时,6月13日和7月2日下午,该篮球场又发生两起类似的案件,其中6月1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盗走钥匙后,打开停放在篮球场旁边的一辆银灰色越野车,盗走车内人民币1200元及一部价值人民币4100元HTC牌M8型手机一部;7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用盗来的车钥匙打开一辆黑色别克凯越轿车,盗窃车内人民币1万元。
尽管这些案件的涉案价值不大,但是类似案件屡次发生,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认真细致调阅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的同时,通过分析作案手段,将侦查视野扩展到前科人员身上。最终,通过视频追踪结合前科信息研判串并,锁定犯罪嫌疑人为2014年被茅箭公安分局依法打击处理过的前科人员吕某。
吕某,男,21岁,十堰城区人,高中毕业后,考上市内某大学,后来不思学业,中途退学。退学后,吕某便在市内一些高校游荡,凭着对校园的熟悉,他知道一些篮球爱好者喜欢将车钥匙放在球场边或篮球架下,便利用这种机会,以偷车钥匙的办法进行盗窃。2014年7月,吕某被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抓获,同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今年3月29日刑满释放。
锁定吕某的身份后,茅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展开布控工作,于7月7日上午,在五堰将男子吕某抓获。落网后,吕某对上述3起所犯案件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