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事故大队民警放弃“五一”假期休息时间,经过三天三夜的连续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张金“4.29”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2018年4月29日4时许,事故大队接报警:234省道张金镇铁匠沟金澳加油站门前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倒地当场死亡。在事故现场,有车辆碰撞后遗留的散落物,路边有一辆爆胎的大货车。
接报警后,事故大队民警肖霄、潘功华在向副支队长魏代虎、大队长张波汇报的同时,马不停蹄赶赴张金镇,并会同张金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初步查明:一辆鄂H牌照的大型货车爆胎,头北尾南停在现场东侧路边,一名中年男子倒在货车尾部十几米位置死亡;货车前部没有撞击痕迹,死者没有被碾压的痕迹,大货车西侧、南侧有大量车辆碰撞后的银灰色保险杠部位散落物;民警提取了死者身上的钥匙,大货车驾驶室被打开,车辆可以启动。
随后,民警在事发路段的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排查,获知在当日凌晨3时许,有人曾问过哪里有补胎的位置。同时,民警通过翻阅死者手机,发现其于当日3时37分将车辆爆胎的信息发布微信朋友圈。在调取了234省道沿线探头视频,并结合现场散落物到4S店进行甄别判断,肇事车车型符合银灰色“开瑞”牌微型货车特征,并锁定了嫌疑车辆为一辆从沙岗方向往张金方向行驶的鄂DC2XXX“开瑞”牌微型货车。
经调取嫌疑车辆信息,登记车主信息为段某(男,50岁,江陵县沙岗镇人),民警多次联系车辆登记车主,但电话无法接通。在联系到车主儿子后,得知该车于2017年卖给了沙岗镇中岭村以收虾为生的李某。几经辗转,民警找到李某亲属,及时宣讲法律政策,督促迅速投案自首。迫于强大的压力,犯罪嫌疑人李某于5月3日上午到张金派出所投案。
据李某交代:4月29日4时许,其驾驶鄂DC2XXX银灰色“开瑞”牌微型货车,在沿234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张金镇铁匠沟金澳加油站门前时,将人撞倒后随即逃逸,事后并将肇事车藏匿。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