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25岁的小雯决定和男友金某分手。没想到,金某抢走小雯的手机并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12小时。昨日,记者从江汉区检察院了解到,金某将付出5年牢狱的代价。
前年,小雯在老家潜江学车时认识了同乡金某,并与其谈起了恋爱。两人相处没多久,小雯发现彼此性格不合,经常争吵,就向金某提出了分手,并悄悄返回武汉上班。
谁知金某竟找到小雯工作的单位,并在其门口堵住了她,还相约两天后当面谈谈。当年的10月30日15时许,两人见面无法谈妥,但金某不让小雯离开,并抢走她的手机和背包,两人在拉扯过程中厮打起来。有热心肠的路人上前劝架,小雯拜托对方帮忙报警,但金某马上解释两人是夫妻,只是闹矛盾吵架。
到了晚上7点左右,金某称不吵了,拜托小雯开一间房给他住一晚上。小雯为了摆脱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帮金某开了房。她本想趁付房款时拿走手机,不料被金某发觉,又将手机抢了回去。随后,金某邀请小雯到房间好好谈一谈,小雯一进房间,金某就将门反锁,用板凳堵住门口。
锁好门后,金某凶相毕露,将小雯扑倒在床上,欲行不轨,小雯拼命反抗,呼救声惊动了隔壁房间的住客。次日凌晨3时许,多次接到投诉的酒店保安老郭赶到询问情况。金某打开门说只是夫妻吵架。这时,仅着贴身内衣的小雯乘机冲到房门口,向老郭求救。老郭起了疑心,将小雯救了出来,等小雯的朋友到达后,三人回到房间拿衣服,才发现金某已逃。
事后,金某用偷看到的密码将小雯支付宝账户和银行卡内的88元、575元转到自己账户上,供自己使用。金某是湖北潜江人,29岁,初中文化,无业。经鉴定,其抢走的小雯手机价值2500元。从限制小雯离开时,金某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当年12月18日,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由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制猥亵、侮辱罪,抢劫罪一案已一审终结,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