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纪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立案查处村霸及宗族恶势力案件16件,给予11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同时,还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8人进行追责,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底,梁子湖区连续发生2起村霸对抗党委和政府、阻碍重点项目施工事件,多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2起事件引起了鄂州市委和梁子湖区委的高度重视,梁子湖区成立由区纪委牵头,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重点打击横行在各个领域的村霸及宗族恶势力。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受理涉及村霸及宗族恶势力信访件27件,深入调查45人次。
“经过我们调查发现,梁子湖区的村霸主要有四种类型:靠暴力抖狠的‘土匪’式村霸,靠权力敛财的‘土皇帝’式村霸,靠势力逞强的‘宗族’式村霸,靠财力作威的‘土豪’式村霸。有的村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强霸项目,自己沦为村霸;有的村干部给村霸充当保护伞,这些问题必须解决。”梁子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文龙表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拔除群众身边的“眼中钉”,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