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销售的香辣虾、蟹去腥、提鲜,菜馆经营者竟然添加含有罂粟碱、可待因、吗啡等有毒有害物质成分的酱料。昨日,记者从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以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菜馆经营者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徐某是鄂州市古城北路一家卤菜馆的个体经营者。今年3月初,徐某从他处购买不明成分的核桃状干果六颗,磨成粉末后添加到制作香辣虾、蟹的专用卤膏酱料中,为菜馆销售的香辣虾、蟹去腥、提鲜。从3月2日至18日,徐某向顾客销售由该卤膏酱料制作的香辣蟹29.5斤、香辣虾79斤,销售所得共计8758元。
今年3月18日,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徐某经营的卤菜馆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顾客食用的香辣虾、蟹及专用卤膏酱料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徐某销售的香辣虾、蟹及专用卤膏酱料中均含有罂粟碱、可待因、吗啡等有毒有害物质成分。
今年4月1日,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徐某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4月2日,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