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趁着深夜准备携带气枪去乡下试枪,不料被掇刀公安分局掇刀石派出所巡防队员查获。该男子因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被行政处罚。
21日1时许,掇刀城南新区一居民小区门前,一名男子背着个近一米长的蓝色长包不停地东张西望。此时,掇刀石派出所的巡防队员巡逻至此,遂上前盘查。该男子见到民警顿时露出一丝慌乱,紧紧抓着长包不放。民警经过搜出,当场从长包里查获一支气枪、40余颗铅弹。随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
该男子交代,自己姓万,是荆门城区人,酷爱枪械,闲暇时经常浏览军事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今年9月以来,万某在某网站发现有卖气枪零部件的信息后,禁不住兴趣诱惑,便与卖家联系,先后5次从网上购买了用于组装气枪的相关零部件,于近日在家中自行组装完毕。当晚,张某准备约好友一起消夜后到乡下老家去试枪,谁知约好的朋友还没来,却等来了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万某因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受到相关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