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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男子网购900发铅弹获刑 警方:不可以身试法

发布时间:2016-01-25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荆门男子李某明明知道买铅弹违法,还抱着侥幸的心理偷偷在某宝网上买了900发铅弹,虽然没有卖出去,但是仍然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2016年1月,李某因非法买卖弹药,获刑三年。

  荆门男子李某(子陵人,38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有些用气枪打鸟的朋友需要铅弹,但是因为管理严格,所以很难弄到铅弹。李某于是铤而走险,在某宝网上,买了900发铅弹,当包裹到达荆门时,碰巧下雨,雨水浸湿了“渔具”这个伪装的外包装,露出了里面的铅弹,快递员迅速报警,并将包裹转交给办案民警。民警顺藤摸瓜,将网购铅弹的李某抓获。李某交代,他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业务员,虽然知道网购铅弹的违法的行为,但是业务员薪酬并不高,所以才会铤而走险,将铅弹卖给那些用气枪打鸟的人。经查:缴获的900发子弹系气枪铅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弹药范围。警方将李某网购铅弹的案子立案,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2016年1月,法院对李某网购铅弹案进行判决,李某因非法买卖弹药,获刑三年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在我国,非法持有或买卖火药动力枪支1支或者气体动力枪支2支便构成刑事犯罪。非法持有1000发铅弹或者买卖500发即构成刑事犯罪,市民不可以身试法。

(原标题:荆门男子网购900发铅弹获刑 警方:不可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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