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更改年龄,却提供不出合法有效证明而被拒。六旬男子因此两次谩骂工作人员,并大闹办证大厅。黄石港公安分局对男子行政拘留5天,但男子不服,两次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黄石港公安分局获悉,市中院最终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2014年8月7日上午9时许,身份信息显示为1951年出生的罗某来到黄石港社区警务九大队办证大厅,称要更改自己的年龄。
窗口民警耐心解释,根据规定,公民登记的身份信息与本人信息有差异,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信息证明,才可以更改。由于罗某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民警拒绝了他更改年龄的要求。
罗某顿时变脸,在办证大厅内大吵大闹,并称要见领导。
黄石港社区警务九大队大队长付红英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大厅,并再次向罗某解释其无法更改年龄的原因。可罗某不听,不仅在大厅里拍桌子,还辱骂付红英。十余分钟后,在窗口民警的劝说下,罗某离开了办证大厅。
没想到,仅过了5分钟,罗某又返回办证大厅,再次对付红英进行辱骂,并扰乱办证大厅秩序。无奈之下,付红英向黄石港治安巡防三大队报警。
治安巡防民警查看了大厅监控录像,对相关事实予以调查取证。虽然罗某事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百般抵赖,但因其他证据充分,黄石港公安分局遂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罗某不服处罚决定,向黄石港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黄石港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黄石日报》上向其道歉及给予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于2015年3月26日作出行政判决,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
罗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上诉。2015年7月15日,市中院经过审理,再次驳回罗某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