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2日,市禁烧办组成2个督查暗访组对江陵县、监利县、公安县、洪湖市和石首市等地的秸秆禁烧进行了督查,两天时间内,督察组在洪湖市共查实秸秆焚烧火点41个,黑斑27处,过火面积达3228平方米。这是今年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最大面积的焚烧现象。今天(5月25日)下午,受市长李建明委托,市禁烧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蒋茂芳通过视频的形式约谈了洪湖市相关负责人。
现场督查情况表明,江陵县、监利县、公安县、石首市虽发现少量火点、黑斑,但总体情况较好。而洪湖市禁烧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处于严重失控状态,连片焚烧秸秆、大面积黑斑随处可见。两天时间内,督察组在洪湖市共查实秸秆焚烧火点41个,黑斑27处,过火面积达3228平方米。其中,曹市镇秸秆焚烧火点10个,黑斑4处,过火面积1100平方米,曹市镇马口村六组发现有1处1000平方米大面积焚烧黑斑,这是今年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全市范围内发生的最大面积的焚烧现象;螺山镇火点20个,黑斑3处,过火面积330平方米;府场镇火点6个,黑斑4处,过火面积310平方米;万全镇黑斑2处,过火面积660平方米。在戴家场镇、汊河镇、峰口镇及小港管理区均发现有焚烧火点和黑斑。
约谈会上,洪湖市政府、洪湖市曹市镇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再次部署和安排秸秆禁烧工作。在改进工作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巡查督办力度,做到严管严控。
今年,我市对出现秸秆露天焚烧的处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即一个火点扣减区级工作经费5000元,一亩黑斑扣减10万元,不足一亩的按实际比例据实扣减。对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出现垃圾露天焚烧的地方,每个火点扣减区级工作经费3万元;建成区外出现垃圾露天焚烧的地方,每个火点扣减区级工作经费1万元。
市禁烧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蒋茂芳说,建议洪湖市委、市政府对曹市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施问责,请洪湖市将处理情况向荆州市环委会通报。
据了解,今年夏收以来,经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根据国家环境监测网数据显示,今年5月1日至24日,我市PM10均值为每立方米99微克,比去年同期每立方米183微克下降了45.9%,PM2.5均值每立方米59微克,比2014年同期每立方米102微克下降了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