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柯利华、通讯员希轩)8月17日,浠水警方将“5.24”制毒案、“3.6”贩毒案两主犯交付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被执行死刑的徐某某,是“5.24”制毒案主犯。一家闲置养鸡场竟是制毒工厂,浠水警方历时三个多月,抽丝剥茧,成功打掉以徐某某为头目的制毒团伙,现场缴获K粉300公斤,毒资55万元,查扣银行卡25张、运毒车辆2台。2015年6月4日,徐某某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本人不服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月2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被执行死刑的吴某某,是“3.6”贩毒案主犯。2016年3月6日凌晨,浠水警方在县客运站将“接货”的吴某某抓获,现场缴获冰毒近2公斤。据悉,该年3月5日,吴某某安排他人从广东通过客运车托运冰毒回浠水,并用于贩卖。2013年以来,吴某某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自己也以贩养吸。2017年3月3日,吴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上诉后维持原判。